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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张爱玲郁金香原文?
《郁金香》,是张爱玲在1947年创作的短篇小说,作品用细腻婉转的文笔,一明一暗的两条情感主线相互呼应,勾勒了旧社会中一对青年男女的情感纠葛,许是门第之差让人身不由己,许是犹豫不决错失美好,朦胧的感情就那样戛然而止。
这让人不禁联想到李商隐《锦瑟》中的名句:“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”,曾经所向往的美好,未曾拥有,像梦一样留在了心底,被世事消磨践踏,多年以后再想起时,或许自己也忘了它最初的模样,如同《郁金香》中的宝初,在多年以后听到别人唤了声“金香”,却早已无法在茫茫人海中辨认出她。
金香,上海阮公馆家的女佣,漂亮伶俐,是阮老爷已逝前太太的丫头,新太太进门后对她颇有介意。
阮太太有两个弟弟在大学暑假期间住到了这里,哥哥陈宝初性格沉稳,弟弟陈宝余略显轻佻,宝余与阮太太是一母同胞,宝初的母亲去世后,便过继给了他们的母亲。
宝余乐于与金香嬉闹,或语言调戏,或举止轻浮,金香对此心怀厌恶,但碍于身份不好闹的太僵,只能默默承受,处处躲避。宝余却愈加过分,不仅在金香换衣服时拿走挂在门外的衣服,还曾偷偷潜入过她的房间,逗闹拉扯间被佣人李妈撞见,事情传到阮太太耳中,大骂了金香一顿,怀疑她勾引二舅老爷,她弱弱的辩解,却被骂的更凶,内心十分委屈,而后不久宝余在母亲和姐姐的安排下去,娶了阎家小姐,就此开始了新的生活。
这是在《郁金香》中,宝余最初时对金香的纠缠。宝余对金香的举动是爱情吗?从描述中可以看出,根本算不上爱,或许只是被金香的清秀美丽吸引,他纨绔惯了,这样的“调戏”只是生活的调味,或是排解寂寞的方式。
庆幸的是,金香拒绝了这份暧昧,她清楚的知道宝余对她只是虚情假意,没有接受,也没有动摇,不然受伤的只会是她自己。
寂寞时的“爱”,不属于爱情
由寂寞产生的情感不是爱情,或许更类似由“空虚、寂寞”萌生的一种欲望,然而现实中偏偏却有无数人深陷其中,乐此不疲,消磨着时间,打发着情感,却错失了真爱,当然其中也存有将此误认为是爱情的,结局往往多以“哭泣”收尾。
能孕育爱情的因素可能会有很多,但显然寂寞不该是其主要的因素。如同曾红极一时的歌曲《寂寞才说爱》中那句歌词一样:“爱不该因你寂寞才存在”,这种爱说出口轻易,伴有与爱情差之甚远的伪装色,说爱的人没走心,听的人一旦信以为真,很容易受到伤害,其实这种伤害也未必由被骗者一人承担,名誉、人品、旁观者的眼色与评价何尝不是欺骗者难以逃脱的代价。
爱情,需要用心去解读与品鉴,汪国真在《年轻的季节》一诗中曾写到:
“最深沉的感情往往是以最冷漠的方式表现出来的,最浮夸的感情往往是以最强烈的方式表现出来的。”
感情的表达或许会有千万种方式,热烈也好,内敛也罢,但是不是真心,耐住性子,冷静下来,心自会有明确的答案。
在《郁金香》的情节描述中,其实可以看出宝初与金香实际上早有感情纠葛,因此才会有宝余的疑惑:
“你怎么啦?你总是看不得我跟金香说话,一来就这么一篇大道理。”
只是宝初在这段感情中过于怯弱,面对弟弟宝余对金香的纠缠不敢言明内情,许是因为寄人篱下(生活在宝初姐姐的丈夫家中),许是担心与金香的感情曝光后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在这段感情中有多少真情,实在难以说明。
但金香却与之相反,她爱他,并且很在意在宝初面前的形象,得知宝初从外回来,特意洗漱收拾自己劳作了一天泛着油光和汗渍的脸,真心多寡在比较中显而易见,由此看来金香对宝余的一些避让,可能也有担心给宝初添麻烦的考虑在内。
或许,在故事中总是少不掉深情被辜负的情节,这可能是文学艺术的需要,可能也是在现实中悲情例子太多的后遗影响,毕竟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。
宝初告知金香他要去徐州工作,不久就会搬出去,金香内心充满了失落和悲凉,她知道这一天是迟早要来的,只是不想来的这样快,又或是心存了些期许。宝初看着她说道:
“我想……将来等我……事情做得好一点的时候,我我……我想法子……那时候……”
断续的话,徘徊的心,似乎是对他感情最真实的写照,自己都难以肯定及相信的话,又怎能说的连利,又怎能让金香相信,但是他仍旧嘴硬的补充道:
“我是说,等我能自主了……你等着我,好么?你答应我。”
似乎是在给自己肯定,似乎又是在欺骗自己,但金香还是拒绝了:“不是我不肯答应你,我知道不成呀”,话语中的“不成”,包含着她的自卑与悲切,也包含着对宝初的担忧和决绝。
其实宝初心里清楚,她拒绝他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不够坚决。
宝初离开阮公馆后,无意间翻到金香为他亲手制作的白绸缎小夹子,看着它,觉得寒酸可笑,又没忍心丢弃,只是在后来用一个巧妙的方法处理掉了(小夹子放在图书馆的书里,希望让其他看见的扔掉)。或许这样,是为了慰藉内心的不安——情感的辜负。
再后来,他结婚了。
金香与宝初之间的感情算是爱情吗?可能在大多数人看来是爱情,不过是比较悲剧的,但或许这种看法在一定程度上,是在拉低对爱情的评判标准。
没有在一起的情,不能算为爱情(生死别离,不归属于这一讨论行列)
相爱却不能在一起,在很多人看来是爱情的悲剧,是情感的常态,但或许这种感情并不能称之为爱情,可能只够称之为情。
忽然之间想到了陆游和唐琬的那两首《钗头凤》,陆游母命难违,放弃了唐琬,与他人成婚,唐琬悲痛欲绝黯然离世,陆游以词寄托婉别的痛,而唐琬也以词回复对情的怨:“世情薄,人情恶,雨送黄昏花易落”。
唐琬怨恨世态薄凉,人情险恶,生生拆散了他们,可是世俗间还是有无数人为爱冲破了阻碍,相守一生。或许不是不爱,只是爱的不够坚定。他们之间有情,曾情深似海,也曾海誓山盟,可终究没成为爱情。
这就类似于纪梵希与赫本之间的情,纪梵希爱了赫本一辈子,终身未娶,而赫本经历了三段婚姻,他们相知却不相爱,这样的情感应该并不能称之为爱情,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深沉的情,没有回应,也没有结局。
当降低对爱情的归属标准时,难免会成为坚定的绊脚石,爱情不应该沦为脆弱易碎的低质品行列,若不然世人为何总愿把钻石比作爱情,还要提及:情比金坚。
宝初结婚了,曾经的种种仿佛已经被遗忘,一年春节放假,宝初独自回到上海拔牙,在公寓(牙医家)的电梯里遇到一群买菜回来的姨娘大姐,恍惚间听见有人唤了声“金香”,尘封的记忆一股脑的涌了出来,他四下张望却并没有寻到源头踪迹,而后想到或许早已物是人非,见与不见又有何意义。
临别上海之前,他又去了趟阮公馆,看见宝余的太太在那里帮忙应酬宾客,和他的太太一样都好像是做了一辈子太太的人,已不清楚当初为什么要娶的缘由,或许也没什么理由不娶吧。期间无意中从母亲和阮太太(姐姐)的对话得知金香嫁早已嫁人,恰好住在那天去往牙医家的楼下,她过得并不好,丈夫待她不好,还要自己养活两个孩子,所以准备出来找事做。
故事结束了,或许那天的电梯里,宝初与金香都没有认出对方,曾经的梦早已变了模样。
留在记忆中的“过去”,已不再是爱情
若说在《郁金香》中还存有一丝美好,或许就是宝初与金香的再无纠缠,无论曾经是否真爱过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,却有部分人仍旧延续着悲剧,并将其认为是对爱情的继续。
过去,是对曾经的一种终结,所谓的“回忆”与“旧情”,早已不再是爱情,或许在曾经也未必能算得上是爱情,所谓的放不下,是对自己的惩罚;所谓的旧情重续,多是欲望的作祟;而所谓遗失的美好,可能只是内心的虚构。
前段时间曾在微头条中对奥尔希·帕穆克写的《黑书》中的节段有过感悟评论,想来再次用在这里是十分恰当的,在《黑书》中有这样一段话:
“当记忆的花园逐渐荒芜,一个人会开始珍爱最后残存的花草。为了不让它们枯萎,我从早到晚灌溉浇水,悉心照料。因为怕忘记,我回想,再回想。”
当时,我的感悟是:
“当我们悉心呵护曾经那一缕微弱回忆时,难免会在其中赋予些许心中的渴望与期盼,或许,透过薄弱的光圈,视线里的景象早已脱离了最初的真实。”
实际上,这就像在《社会心理学》中对虚假回忆的描述一样:“我们常会给回忆蒙上一层玫瑰色”,粉饰出来的美好,早已失去了真实,又何谈属于爱情,要知道爱情不该存在于虚幻中,而是要切实生长在现实生活中。
或许对张爱玲这篇《郁金香》的感悟有些偏离轨道,但是正像余华在《活着》自序中写到的:
“文学就是这样,它讲述了作家意识到的事物,同时也讲述了作家所没有意识到的,读者就是这时候站出来发言的。”
看法不同,观点不同,切入点也会有所不同,文学如此,生活、爱情也是如此
《郁金香》
【张爱玲】
刚把一件汗背心从头上褪了下来,她的一套乾净衫裤搭在床栏杆上,去取时,已经不在那里了。她叫了声「咦?」忽然听见门外噗嗤一笑。她吓得脸上一红一白,忙去抵住了门……
金香很吃力的把两扇沉重的老式拉门双手推到墙里面去。门这边是客厅。墙上挂著些中国山水画,都给配了镜框子,那红木框子沉甸甸的压在轻描淡写的画面上,很不相称,如同薄纱旗袍上滚了极阔的黑边。那时候女太太们刚兴著用一种油漆描花,上面洒一层闪光的小珠子,也成为一种兰闺韵事。这里的太太就在自己鞋头画了花,沙发靠垫上也画了同样的花。然而这一点点女性的手触在这阴暗的大客厅里简直看不到什麼。
门那边,陈宝初陈宝馀兄弟俩在那里吃早饭。两人在他们姊夫家里住了一暑假,姊姊姊夫是太太老爷,他们便被称作大舅老爷二舅老爷,虽然都还是年纪很轻的大学生,宝初今年刚毕业。这一天,宝馀只管把熏鱼头肉骨头抛到桌子底下餵狗吃,宝初便道:「你不要去引那个狗了!把这地方糟蹋得这样子!」宝馀笑道:「你看这小家伙多有意思!」他见那丫头金香走了过来,越发高兴起来了,撕了一块油鸡逗得那狗直往桌子上蹦,笑道:「金香你看你看!」金香一眼瞥见宝初的脸色有点不快,便道:「哟!这狗得洗澡了!」一面又去拿扫帚畚箕,说道:「我来扫扫,是不能再给它吃了!」他一说,宝馀就歇了手,讪讪的自去吃粥。
金香扫了地,又去捉狗,说:「去洗澡去。」这狗是个黑白花的叭儿狗,脸是白的,头上有些黑毛丝丝缕缕披下来,掩没了上半个脸,活像个小女孩子,瞪著大眼珠子在那前留海後面偷偷的看人。金香把狗抱在怀中,宝馀便凑上前去捞捞狗的下颔,笑道:「你看我们多美啊,前留海儿……还带著这眼神儿,就跟你一样,就苦脸上没搽胭脂。」金香抽身待走,却被宝馀一只手指钩住了狗的领圈。她道:「二舅老爷,你别瞎闹了。」宝馀道:「怎麼,你不搽胭脂的麼?」金香道:「谁搽胭脂呢?」然而她的确是非常红的「红颜」,前留海与浓睫毛有侵入眼睛的趋势,欺侮得一双眼睛总是水汪汪的。圆脸,细腰身,然而同时又是胖胖的。穿著套花布的短衫长裤,淡蓝布上乱堆著绿心的小白素馨花。她搭讪著就把狗抱走了,自言自语道:「狗几天不洗就要虼蚤多了!」宝馀赶在她後面失惊打怪的叫了声:「喏,真的,这麼多虼蚤!」金香倒给他吓了一跳,一回头,他便在她背上摸了一把,道:「喏,在这儿!在这儿!」金香恨道:「二舅老爷真是!」宝馀涎著脸笑道:「真是怎麼?真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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